自治区科协关于申报2021年科普项目的通知
来源: 作者: 发布于:2021-02-26
〔2021〕28号
各市、县(区)科协,各全区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科学精神,发挥科普价值引领作用,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推进科普供给侧改革,提升科普服务水平,助推我区公民科学素质稳步提升。自治区科协决定开展2021年有关科普项目集中申报工作,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普基地项目
(一)新建“科普+”基地项目。
项目内容:打造具有一定规模、能够用于科普教育展示及活动的室内外场所,积极面向当地开展科普活动,体现新时代科普理念和科普元素,具有一定产业引领性和示范带动性,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公民科学素质提升的“科普+”基地。
申报主体:市、县(区)科协,各市、县(区)科协限报1项。
项目数量及经费额度:2个,每个15万元。
申报要求:
1.基础条件良好,具有科普展教功能,重视科普工作,有建设科普基地的强烈愿望,能提供场地、人员、设施等支持。
2.组织健全,有专兼职科普员和科普志愿者。
3.基地能常年向公众开放,每年接待公众不少于6万人次。
4.积极参与全国科普日、科技工作者日等大型科普活动,经常性开展科学性、趣味性、体验性科普教育活动,保证活动频率和活动规模。
5.市、县(区)科协加强指导,整合资源,结合实际给予支持和服务。
(二)已建科普基地提升项目。
项目内容:对发挥作用好、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已建科普基地予以继续支持。
申报主体:市、县(区)科协。
项目数量及经费额度:2个,每个5万元。
申报要求:
1.限2017年以来自治区科协支持过资金的已建成科普基地,由所在地市、县(区)科协进行申报。
2.科普基地需提供建设以来开展科普工作的业绩佐证材料,包括文字、图片、荣誉奖励等。
二、科技志愿服务“智惠行动”项目
项目内容:围绕未成年人、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妇女、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依托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科技场馆、科普基地和科普中国e站等基层阵地,开展卫生健康服务、青少年科普、生物安全、应急安全技能培训、实用技术推广、科学辟谣、反伪科学反封建迷信宣传等科技志愿服务活动。
(一)市县科协科技志愿服务项目。
申报主体:市、县(区)科协,各市、县(区)限报1项。
项目数量及经费额度:15-20场,每场1-2万元。
(二)学会科普能力提升项目。
申报主体:自治区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和相关组织,各单位申报不超过3项。
项目数量及经费额度:10-15场,每场1-2万元。
(三)“三长”科技志愿服务项目。
申报主体:县(市、区)科协,各县(市、区)限报1项。
项目数量及经费额度:14-16场,每场1万元。
申报要求:为确保项目实施的科学性,经费使用的规范化,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执行中国科协《科技志愿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和《“智惠行动”项目实施管理细则(暂行)》,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面广、服务精准。
三、宁夏科协大讲堂项目
项目内容:重点支持围绕防灾减灾、应急避险、食品安全、卫生健康、科学生活、生态保护、实用技术等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专家学者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组织严密、准备充分的科普讲座活动。
申报主体:自治区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单位,各单位申报不超过5项。
项目数量及经费额度:40场,每场4000—6000元。
申报要求:
1.项目经费主要用于专家讲课费、交通费、住宿费、场地费、宣传费等相关支出。
2.项目执行过程中要录制带有讲座地点、讲课专家和听众的小视频,讲座结束后要及时报送简报。
3.对上年度此项目没按要求完成或完成质量差的承担单位,在当年申报时予以限制。
四、宁夏科技专家助力乡村振兴项目
项目内容:聚焦特色产业发展,强化科技支撑,开展科技咨询、技术推广、产品销售、品牌打造等活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经费用于开展活动的专家讲课费、交通费、住宿费、场地费、宣传费等相关支出。
(一)科技专家助力乡村振兴集中服务活动。
申报主体:市级科协
项目数量及经费额度:项目1个,25万元。
申报要求:围绕本辖区的科技助力乡村振兴需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重点突出、有较强技术支撑、特色明显的集中服务活动,有主题明确、思路明晰、受益面广、操作性强的项目方案。
(二)科技专家助力乡村振兴项目。
申报主体:县(市、区)科协、自治区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
项目数量及经费额度:15个,每个1万元,各单位限报1项。
申报要求:申报单位必须面向基层一线倾斜,摸清农村、农业、农民需求,结合当地特色、产业发展开展精准培训及服务活动,务求取得实效。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申报材料严格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重复申报、一题多报。
(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请于2021年3月12日前报送至自治区科协科普部,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一经收取,恕不退还。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为“某某县(区)科协—2021年某某项目申报表”,如“兴庆区科协—2021年科普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表”)。各申报表请登录宁夏科协网(http://www.nxkx.org/)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三)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需填写项目任务书和绩效目标表,严格按照项目书和绩效表组织执行并规范使用项目资金,项目执行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所有获得立项支持的项目,均须接受项目绩效评估,积极做好相关配合工作,项目结束后按要求提交项目总结和成果材料。
联 系 人:自治区科协科普部 马 艳
电 话:0951-5085182
邮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广场西路自治区科协办公楼402
邮 编:750011
电子邮箱:nxkxkpb@163.com
附件:
1.宁夏科协新建“科普+”基地项目申报表
2.宁夏科协已建科普基地提升项目申报表
3.宁夏科技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
4.宁夏科协大讲堂项目申报表
5.宁夏科技专家助力乡村振兴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