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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3年度自治区科协调研课题的通知

来源:宁夏科协   作者:调宣部 发布于:2023-02-10

各全区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县(区)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扎实开展建言献策和决策咨询相关工作,积极探索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的有效路径和方法,切实提升科技智库服务能力和水平,2023年,自治区科协将继续按照征集选题、公开申报、评审立项、项目资助的程序组织开展调研课题研究工作。根据《自治区科协决策咨询类调研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自治区科协调研课题的选题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申报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研究实力,能够为调研课题研究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的我区各级学会(群团)组织和社会团体等。

  2.课题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造诣,能够担负课题研究的实际指导、组织撰写工作和组建胜任课题研究任务的团队,且具有从事决策咨询的相关经历和熟悉所在研究领域的公共政策。团队成员应当具有相关研究领域的专业基础。

  3.符合申报资格与条件的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均以学会(群团)组织申报。

  4.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同一申报单位申报的课题数量不超过2个(项)。

  二、选题范围与要求

  1.选题范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自治区“两会”精神,围绕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中心工作,聚焦“三区建设”“六新六特六优”产业、“六大提升行动”“双碳”等方面,提出具有一定前瞻性、战略性和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2.选题要求:选题应具有鲜明的现实意义,体现“一事一议”的专题性、针对性和可行性(能够在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突出问题导向,充分体现支撑决策、服务决策的宗旨,注重发挥跨学科、综合交叉的优势,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三、课题申报与报送

  1.申报课题单位(组织)认真填写《自治区科协2023年度调研课题申报书》(见附件),课题申报单位审查填报内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有合作单位,须合作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符合申报资格条件且尚未建立科协组织的有关单位可通过相关学会、区域科协所属学会报送。

  2.自治区科协经过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课题承担单位,下发立项通知,与课题承担单位签订课题合同书,拨付课题补助经费。

  3.各申报单位(组织)于2023年3月25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二份提交(邮寄)至自治区科协调研宣传部,同时报送电子版,逾期不再受理(邮箱:nxkxdxb@163.com)。(附件表格可登录宁夏科协网站通知通告栏下载http://www.nxkx.org)。

  联系人:龙腾军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人民广场西街宁夏科协调研宣传部

  电   话:0951-5085177 

  电子邮箱:nxkxdxb@163.com 


  附件:《自治区科协2023年度调研课题申报书》

  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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